最新资讯

福建师大附小2016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08]65)、《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闽教监[2008]14)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6]27号)的规定,我校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取消收费义务教育借读费的政策,同时从2016年秋季起对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

按照榕价费【201533号文件精神,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61021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详见下面的附表):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缴费标准


         



书簿费

(银行)

13.00

13.00

13.00

15.00

15.00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