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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7年语文教师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2017年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语文教师2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327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必须在20177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7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7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性别

专业资格条件

备注

01

小学语文

教师01

1


研究生或本科阶段符合以下专业之一:

1.专业:语文教育、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华文教育、华语与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学科教学(语文学科)、小学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初等教育、初等教育(语文方向)、初等教育(中文与社会)、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初等教育(小教文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

2.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3.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本科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02

小学语文

教师02

1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zp.fjnu.edu.cn)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45日至2017414

(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截止时间414日下午430点。)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办公室

3、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②提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推荐表、成绩表(需院系盖章确认)。

③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表格附后

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相关说明:

①应聘者携带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接受函报或替报;

②报名材料原件退还,报名表及其他复印件恕不退还,一律用A4复印;

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④现场缴交报名费80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将退还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考察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从面试上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试用期12个月。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但不安排住房。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5、学校纪委委员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63331812

6、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63331815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741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