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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完成党费收补缴工作

为了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08]3)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师大党委的有关通知要求,学校总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圆满完成党费补缴、收缴工作,按期在年底前将2016年下半年党费和2008-2016年补缴党费一并上缴师大组织部。学校总支充分利用师大组织部这次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就党费交纳的具体标准、上交时限、比例测算、收缴方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党支部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各支部利用“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和支部换届选举等活动期间党员集中之际,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使广大党员树立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新一届党支部班子产生后,总支要求支部班子成员带头作表率,在自觉交党费的同时,督促其他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切实履行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