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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大附小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室管理的意见

闽师附小[2012]17

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和设施。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室使用,为了优化育人环境,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更好地管理班级教室,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1、各班班主任为教室的管理责任人。各班教室采用一年度一次的认领使用保管制,即新学年第一学期,由总务处与各班任办理教室公物认领使用签字手续,学年度结束后,由班主任与总务处办理交还清点手续。

2、各班在教室的使用期间,对教室内所有公物要认真管理,即桌椅、门窗、黑板、灯具、卫生工具、多媒体设备等均落实到个人,各负其责。

3、学生不踢门、不爬门,迟到学生应向教师喊“报告”,得到允许方可进入教室。做到文明进出教室,随手轻轻关门。

4、课桌椅由学生个人保管使用。要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整洁,不乱摆放杂物。如有损坏要追究个人责任,属于自然损耗或财产质量问题,班主任负责与总务处联系维修或更换。凡人为的丢失或损坏教室内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5、各教室每天要进行认真的保洁工作,要求做到地面“五无”,即无纸屑、无污水、无果皮、无痰迹、无杂物。

6、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教室无人时应关闭电灯、风扇、多媒体设备等。任何教师有责任有义务督促学生节约用水、用电。

7、多媒体设备每次使用后要安全地关闭电源并经常清除表面灰尘,保持设备整洁耐用。电源插座也要由专人监督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8、教室内的各类用品使用后要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全体师生互相监督,共同创设良好的教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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