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 》(闽教基〔2025〕5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5〕4号)和《仓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仓教〔2025〕7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本校划片范围
福建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岭下路,岭下里新村,柏岭里9号弄1—39号;对湖路2号、12号、34号、72号(海军福建基地大院、福建省军区福州第八离职干部休养所);对湖路58号逸园小区(原湖山里、德星里、逸林里、戏台前)、对湖路74—102号中的双号。
二、招生对象
招收对象为本片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片内生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1.片内生的界定。
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五城区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2021年11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2025年秋季起,不再视为占用该处房产片内学位。适龄儿童符合“片内生”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要求的,由户口所在区安排入学。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
四、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以及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一)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1.现役军人子女;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5.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
6.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华人子女。
7.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暂住的仓山区申请安排入学:
(1)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
1.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属挂户生,向报名点学校申请入学。
2.父(母)购买仓山片区房产且适龄儿童户籍在仓山区其他片区,向房产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以及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入学办法以及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市、区有关文件。
五、招生咨询
招生联系人:王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591-63331817
(负责教师也承担日常教学任务,如遇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六、温馨提示
根据仓教〔2025〕71号文件,我校属于生源爆满片区,不招收随迁子女,居住在我校片区的随迁子女到南台实验小学申请学位,详见南台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七、关于一年级新生网络报名操作办法,请家长参考《“榕教之窗”系统》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报名。
榕教之窗系统登录方式:1.下载“e福州”APP>>榕教之窗;2.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小学招生。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