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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学生未及时到校应急处置机制

 

为防范学校学生无故未及时到学校,从而可能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及时排查”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保障全体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机制。

各班主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应在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及时进行晨、午检系统的上报工作。若发现班级未请假而无故未及时到校的学生,应第一时间掌握其动态,及时记录备案并按照以下程序处置:

1.三十分处置程序:班主任若在三十分钟内仍然无法与其家长及时取得联系的,必须马上报告学校安办并告知段长。安办一得到相关信息,应及时调阅该学生的相关档案,按登记在案的相关信息(含单位、其他人员等信息)中的通讯方式与其监护人联系。

2.四十分处置程序:四十分钟后仍未取得联系的,校安办上报学校党政负责人,经学校决定后报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同时协同班主任第一时间到该生家庭地址进行查看。

3.如在以上时间段联系上其监护人,确认学生安全后终止本机制。通知其监护人到校谈话,告知学生无故未及时到校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再次确认联系信息。

4.60分处置方案:60分(1小时)未联系上其监护人,通知辖区派出所领导以及综治副校长,请求根据特殊情况派出所启动应急程序。

5.如监护人确认孩子送到学校,但孩子并未到校到班,班主任应马上联系监护人,告知情况,并报校安办。学校应立刻报警并上报学校党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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