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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8年秋冬季
课后服务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关于子女课后看护的后顾之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人:陈 坚 赖礼瑚
组 长:冯 彦 郑 伟
副组长:林大洋 曹炳山
(二)服务小队
学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自愿性的原则,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招募师德高尚、工作负责的本校教职工和品行端正的福建师大部分在校学生组成服务小队。每个班级原则上以30名学生为单位配备一名教师,每三个班级为一个小队,另配一名管理员。
二、岗位职责
1.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招募并组建服务小队,开展学生报名工作,并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管理人员
开展课后服务的基础是安全。为解决课后服务其间的突发问题,保障学生安全,我校实行中层领导带班和小队包干的两级管理模式。
(1)行政带班。学校安全无小事,且课后班放学时段是下班高峰期(我校出门即是交通干道),晚放学无值勤老师在岗,因此每天特别安排2名中层以上领导带班。一是解决突发问题,二是在放学时段协助疏导家长、组织全体学生有序离校。
(2)小队包干。各小队实行包干管理,管理员负责招募、组建团队,以及对本小队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和监督。
3.服务小队
服务小队负责日常的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职责有:
(1) 工作时间从学校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全程看护。
(2) 每日准点进行学生点名工作。
(3) 监督学生有序自习,不临时换班。一班一师,严禁一人看护多个班级。
(4) 维护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在校安全。爱护公用器材,避免人为损坏。
(5) 按时排路队,将学生送至下操场,待家长接走方可结束当日工作。
(6) 遇有特殊情况即刻报告带班领导和学生家长。
(7) 因病、因事请假的教师,须提前做好交接工作。
三、学生报名
1. 普惠性课程
面向二至六年级招收确因家长接送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不协调,放学后无人管理,确有需求的学生。
2. 特长性课程
面向二至六年级校内各素质拓展课程班学有所长、自愿加入校级社团的部分学生。本学期校级社团有:田径队、篮球队、合唱团、语言表演艺术团、英语戏剧社。
四、学生管理
1.学生报名实行一学期一报。
2.学生放学原则上应由监护人本人接回。如确有原因需要他人代接或自己回家的,应由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申领并佩戴好晚归出门卡方可放行。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应由监护人向各小队管理员办理请假手续。
4. 安办就课后服务制定专门的应急管理办法。(见附件)
5. 学校与上渡派出所联系,请派出所在我校二次放学时段增派警力,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安全。
6. 学校以家长信的方式,提前告知家长我校课后服务的管理细则,家校配合共同管理学生。
五、其它事项
1.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为校历中正常在校日放学之后18时前。在课后服务期间,学校不组织集体补课、不组织集体上新课,不组织集中学习辅导,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或有极端天气,则相应调整离校时间。
2. 教师劳务费按月发放。小队劳务费实习包干制,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按时报送领导小组批准后领取并下发。
(1)普惠性班级每个教师每次2课时,每课时60元。
(2)特长性课程,由于教师工作性质有别于普惠性班级,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务费,每课时劳务费不超过普惠性管理教师的125%。
(3)带班领导、各小队管理员每次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劳务费同小队管理教师。
4. 器材折损评估即补助
学校每个学期末请总务处负责评估此项工作对学校相关教学设施造成的耗损情况,并形成报告向课后服务领导小组申请修缮补助经费。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