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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通知 闽师委综[2013]17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委文明办〔2013〕1号)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师生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风尚,经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在全校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对于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师生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广泛发动本单位师生积极参与活动,按照工作要求,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并加强对活动的工作指导,确保活动做到全覆盖。
二、认真落实,注重创新
各单位要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活动规定流程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策划,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做好主题设计、环节安排、制度上墙、氛围营造和活动主持人培训等工作,同时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针对师生思想实际和特点,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注重创新活动内容和工作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考评,推动建设
学校将对各单位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并于6月底评选表彰一批道德讲堂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道德讲堂活动。各单位遴选一项精品道德讲堂活动参加评选,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校文明办,参评材料包括:视频资料、照片、文字材料(含活动方案、主持稿、讲演稿、ppt及其它材料)等。联系人:戴文坤,邮箱:wmb@fjnu.edu.cn。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方案
2. 福建师范大学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 福建师范大学道德讲堂安排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