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附小关于贯彻《福建省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 |
《小学管理规程》指出小学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的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福建省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要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建小学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我校对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对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实行量化积分的方法实施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前准备 1、要求: ( 1)编写学期教学计划,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完成课时数。 ( 2)编写课堂教学设计(即教案)。课堂教学设计主要有三个环节:首先是教学目标,其次是整合优化教学内容,把握教材内容重难点;第三是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方案。教案是教学设计的书面表达方式,每位教师必须课前写好教案,一个学年教案完整,每个学期末交任教学科教学设计2篇(含教学反思、教学随笔)。 2、得分标准: ( 1)认真编写学期教学计划得10分。 ( 2)完成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的课时数得10分。 ( 3)一个学期请假天数在3天以内(含3天)得10分, 6天以内(含6天)得7分;10天以内(含10天)得4分,10天以上此项不得分。 ( 4)按以上第(2)点要完成任务的得30分; 其中教案20分,期末完成教学设计2篇10分。 ( 5)发现未写教案上课者1次得27分,超过3次者此项不得分。 二、课堂教学 1、要求: ( 1)教师必须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上课,不能随意调课或增减课时,并能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标准、使用教材。临时调课1-2节报段长备案,2节以上报教导处备案。 ( 2)①正确使用教材和教学资料。教师能转变观念,变教教材为用教材,能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灵活处理教材内容,创造性地理解和运用教科书,实现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机整合。②确立学生主体地位。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组织者、指导者、促进者。能着眼于学生的主动发展,努力创造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善于积极营造互动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在学习实践中学会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促进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最佳的发展。③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教师必须做到语言健康,行为文明。在课堂上师生一律讲普通话。教师应该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言准确生动、书写规范工整,正确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善于运用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得分标准 ( 1)按以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得50分;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上课,随意调课者一经发现此项不得分。 ( 2)课堂教学情况以第2点的要求为准,如有家长或学生反映课堂教学问题,核实后,视具体情况酌情得分。 三、作业和辅导 (一)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布置的要求 作业要立足于精心设计、增强实效、减轻负担。教师能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作业,以适应不同发展程度的学生。学生课堂作业必须在课内完成。一般情况下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家庭作业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语、数学科以课本作业为主,《指导丛书》为辅,以下为基本作业: 语文: A、写生字; B、抄词; C、教科书“积累运用”中安排的作文; D、《学习指导丛书》中的作业由年段备课组和任课教师根据年段和班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于期初报教导处备案。 E、各任课教师还可根据学科特点和班级实际情况自行布置其它作业。 数学: A、教科书中的全部练习(思考题与“※”题选做)。 B、《学习指导丛书》中的作业由段备课组和任课教师根据年段和班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于期初报教导处备案。 ②其它各学科要据《课程实施标准》和实际教学需要布置适量的作业。 2、作业批改的要求 : 作业批改要及时、正确,批注提倡运用短语加等级,能让学生及时地获得作业的反馈信息。作业中所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评讲。具体要求如下:①学生作业均应由任课教师全批全改,并给予适当评价同时批注批阅时间。②大部分学生的作业订正,师应进行二次反馈,并做出标记。③其它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对学生技能掌握情况作出适当评价。 3、得分标准 : 根据作业布置和批改以不定期抽查为准,每学期检查合格者(得 15分),一次不合格者(得13分),两次不合格者(得11分),以此类推。同时考虑家长以及学生的反馈情况,核实后,视具体情况酌情得分。 (二)指导培养学生获奖 1、要求: 对学有余力或具有某种特长的学生应当加以指导和培养,为他们提供超前学习或发挥特长的条件,促进他们脱颖而出。任课教师在指导中应承担主要的指导责任。 2、得分标准 : ①一般情况下,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为准,获得区级竞赛奖每人次得 1分,市级竞赛每人次得2分,省级竞赛每人次得3分,国家级竞赛每人次得4分;获得指导教师奖区级3分,市级8分,省级15分,国家级25分。 ②参加校级竞赛,相关学科教师以及组织者各得基分 5分,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另加3分,第二名另加2分,第三名另加1分。 (三)学生的学习辅导 1、要求 学生的学习辅导要以因材施教为原则,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为目的。学习辅导要侧重于学习信心不足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课堂上给他们多一份关爱,多一些读书、思考、答问、演练的机会,坚决杜绝挖苦、嫌弃、排斥和惩罚学生的现象。让他们在学习活动中不断体验学习的成功感,不断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兴趣。 2、得分标准 课堂的学习氛围良好,师生关系融洽,无挖苦、嫌弃、排斥和惩罚学生的现象每学期(得 15分) 如有家长或学生反映学生的学习辅导问题,核实后,视具体情况酌情得分。 四、教学评价 (一)学生发展评价 1、要求 评价学生要以《小学管理规程》、《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指导,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采用开放、多元、多样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兴趣、习惯、方法、知识与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价。考试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应与其他评价方式相结合,要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学期末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英语学科三、四年级的期末或学年评价基本不采用书面测试方式,应通过观察交流等方式进行评价,五、六年级的期末或学年考试可采用口笔试结合的方式。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 2、学期末考试的管理办法如下: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的规定,学期末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 ( 1)语、数学期末考试 ①命题方式 : 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命题。 ②考试方式:语、数学期考试采用低、中、高年级交叉的方式。 ③ 监考与评卷方式 : 学期考试的监考工作采用采取低、中、高年级交叉监考。 ( 2)其它各学科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和《课程实施标准》对学生作出适当的形成性评价。 3、学科竞赛 ( 1)范围 ①所有学科均应按照新《课程实施标准》组织校内学科竞赛。 ②学科竞赛由各班级选拔学生参加。 ( 2)时间 校内学科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 ( 3)内容 ① 语文学科: a、一年级:以拼音为主; b、二年级:以看拼音写词为主; c、三年级:以片段作为主; d、四年级:以作文为主; e、五年级:以语文综合知识为主; f、六年级:以作文为主。 ②数学学科 a、一、二年级以计算题、文字题为主; b、三、四年级以计算题、文字题、概念为; c、五、六年级以应用题、概念为主。 ③其他学科竞赛内容自定后,报教导处备案。④学科竞赛内容可根据新《课程实施标准》和各学段教学要求及学生学习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 4)评奖办法: ①评奖范围:各学科根据竞赛成绩,评出 一、二、三等奖,各分别占参赛人数的 10%、20%、30%。 ②学校将发给获奖证书并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奖品。 4、质量检查 ( 1)范围: 各年级各学科 ( 2)方式: 根据教学状况而定全体或部分学生参加 ( 3)时间: 通常每学年举行一次。 ( 4)内容: 以本学段的双基知识为主。 ( 5)质量普查的考务安排以学期考试管理办法为准。 (二)、教师发展评价 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考评,主要从教师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交流与反思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 1、公开教学 ( 1)要求 : ① 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一个学年度内在校年级备课组以上公开教学至少1节,并报教导处备案,无备案者无效。 ②公开课的教学任务以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果是外出比赛的现场课或录象课,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送。③公开课教学方案及教学反思交教导处备案(另附上电子文稿),教导处将据此开具公开教学证明,省、市教学比赛获奖的应附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具备得分条件。 ( 2)得分标准 ① 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年级备课组公开教学1节得5分,校级公开教学1节得10分,对外公开教学1节得20分,参加市级公开教学1节得35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公开教学1节得50分。 ②承担指导实习生工作的教师按年级备课组公开教学 2节计算得分。 ③年龄在 35周岁以上教师的公开课的得分标准在第1条的基础上乘2计算。 2、指导公开教学 ( 1)要求 ①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原则上为执教者的教学指导老师,特殊情况的由教导处协同教研组确定指导教师。②指导者应督促执教教师将教学方案及教学反思交教导处备案(另附上电子文稿),教导处将据此开具指导教师证明,省、市教学比赛获奖的应附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具备得分条件。 ( 2)得分标准 : ①指导年级备课组公开教学 1节得5分,校级公开教学1节得10分,对外公开教学1节得20分,参加市级公开教学1节得35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公开教学1节得50分。每节公开课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②协助公开教学任务的相关人员,由教研组召集,报教导处备案,得相关级别分值的 50%。 3、师徒挂钩 ( 1)要求 为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采用个人选择为主与学校指定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师徒挂钩“制度。 原则上一级(含一级)以下教师均应选定一至两位教师作为自己的教育教学指导者。 确立指导者与被指导者的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①指导者: A、认真指导备课、上课。B、随听课,每学期不少于五节,并做好记录交教导处备案。 C、指导者每学年指导被指导者公开课至少1节。 ② 被指导者: A、认真听取指导者的指导,备课、上课,每学年至少上一节公开课(一级以下的教师每学年2节)。B、虚心求教,每学期主动听指导者的课不少于五节。 C、撰写公开课教案与教学反思交教导处备案。 ( 2)得分标准 ① 学年度内完成指导任务的指导教师可得 10分。 ②学年内随堂听课 9节得9分,8节得8分,以次类推。 ③承担指导实习生工作的指导教师得 10分。 五、教学研究工作《小学管理规程》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小学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和教研状况制定以下教学教研活动管理细则: (一)教研活动 1、要求 ( 1)周二、三下午举行语、数教研活动(活动内容由学校和教研组制定),所有语、数教师均应认真参加,不得缺席。 ( 2)除了语文、数学外的其他学科的教研活动时间由各教研组自定,并上报教导处备案。教研组长应做好签到和开展教研活动,所以任课教师均应认真参加教研,不得缺席。 ( 3)教师外出培训和学习 学校应努力为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提供机会,应鼓励教师多参加学习和培训,除了培训机构点名必须参加的学习或培训人员之外,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外出学习和培训的人员名单。外出学习和培训的时间记入校本培训的课时数。 2、得分标准 凡是学年度教研活动出满勤者得 10分;无故缺席2次者不得分;请假3次以内(含3次)者得8分;请假3次以上6次以内(含6次)得5分;请假6次以上的本年度不得分。 (二)积极撰写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育教学论文 1、要求 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突出教师的校本教研的主体作用。使教师在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教科研方面取得成果。要求教师应积极撰写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育教学论文参加省、市级竞赛获奖或在相关刊物( CN)上发表。 2、得分标准 ( 1)教师应积极撰写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育教学论文参加省、市级竞赛获奖的分别可得25分、15分,收入汇编的另加10分。 ( 2)撰写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在CN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可得40分,第二作者可得20分;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可得50分,第二作者可得30分。3)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育教学论文收入校汇编的可得10分。 (二)开展教学视频案例研究和专题研究 1、要求 : 视频案例研究和专项性的课题研究工作要纳入的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以《福建师大附小职务评聘补充细则》为准)的一项重要内容。 教师是校本教研的主体,是课程改革的实践者和研究者。要善于观察教育、观察学校、观察学生,从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制定研究方案,开展视频案例研究和课题研究。 2、得分标准 ( 1)视频案例、文本案例在校内交流得10分,市级参赛获奖得25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参赛获奖得50分。 ( 2)申报校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有申报材料、课题计划、阶段活动汇报、落实阶段目标等)得30分;申报市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有申报材料、课题计划、阶段活动汇报、落实阶段目标等)得60分;申报省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有申报材料、课题计划、阶段活动汇报、落实阶段目标等)得100分;申报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有申报材料、课题计划、阶段活动汇报、落实阶段目标等)得150分。 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作为教师学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