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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的建设,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我校在贯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中,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规范管理、注重预防”的工作原则,结合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使全校教职员工受到深刻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并针对我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重在源头预防,建立和健全符合我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营造勤政廉洁、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       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根据闽教委[2005]76号和闽师委综[2005]42号文件的要求,在福建师范大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附小党支部书记张少锋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具体工作。副校长陈坚、支部委员冯彦、办公室主任赖礼瑚、总务处副主任郑伟任成员。确保我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人员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

三、       工作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12101220

结合我校的具体的基础教育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的思想理念、反腐倡廉、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牢固树立广大教职员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廉洁从政、依法从教、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利用星期一的教工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中央、省教委和师大党委的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文件;学习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学习材料;撰写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学习心得体会等。

2、建章立制阶段(12211230

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师大党委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针对我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刻剖析,特别是要对基建工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人员招聘、入学招生、教育收费等重点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订方案,配合师大党委2006年拟作为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予以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构建起符合我校实际的反腐倡廉体系,从机制上、体制上、制度上保证我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持久长效。

3、总结提高阶段(123119

主要是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研究探讨符合我校基础教育工作实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消除职务犯罪的诱发因素,确保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的实效。在总结的基础上,向师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汇报工作,主动取得师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为2006年的制度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支部

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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