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现将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组织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好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实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对照检查表》(附件2),经督导小组审核后,于
附件:
1. 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 福建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对照检查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附件1
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督导组、巡回检查组: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取得阶段性进展。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第二批活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开展自查自纠对象是第二批活动单位中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以上(含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省属本科高校和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主要内容
主要针对以下8个方面内容:(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是否违规、超标;(2)住房和办公用房是否违规多占、豪华装修;(3)是否违反规定配备秘书或身边工作人员;(4)在公务活动中是否存在职务消费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行为;(5)是否收受会员卡;(6)是否出入私人会所,在私人会所公款吃喝,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存在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会所歪风”违规违纪行为;(7)在节假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在节假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以及接受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行为;(8)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一把手要增强政治责任感,以身作则,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实施,带头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督导组要切实发挥督导作用,按照自查自纠工作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严督实导,确保自查自纠不走样、不跑偏。
2.撰写情况报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政策要求,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照自查内容,真查实找,即知即改,并自己动手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逐项说清情况。班子成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本地本单位主要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情况报告要报督导组审核,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属本科高校、省管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具体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3.及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于
中共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