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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落实《深入开展“心系师生、转作风

抓教风带学风、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

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学校《深入开展“心系师生、转作风抓教风带学风、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下发,现就做好推动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方案》中转作风、抓教风、带学风的各项举措,既是扎实、深入推进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也是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彰显特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方案》的各项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牵头负责单位要对照《方案》的要求,制订落实工作的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具体负责人,并抓紧、抓好落实。机关其他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参照相关部门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服务师生举措,形成具体计划并抓好落实。二级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计划,积极开展服务师生、转作风抓教风带学风特色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把推动落实《方案》工作与落实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注重实效、培育典型。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面面俱到,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总结特色经验做法,培育先进典型,有效推进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要注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推动形成转作风抓教风带学风的长效机制。

各级各单位于45日前,将本单位推动落实《方案》的具体计划报送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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