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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于2014 10月下旬基本结束。根据福建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闽群组办〔20144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在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前,各单位要组织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体回头看,特别是对整改清单、专项整治、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以改进,做好补缺补漏工作。要加大整改整治工作力度,近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具体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兑现承诺、取得实效。要结合认领和整改的实际情况,对师生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再次梳理,及时回应师生关切的问题,对师生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做好向师生的解释工作,让师生及时了解情况。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于1015日前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校实践办。学校将适时对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

二、认真总结经验做法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群组发〔201421号)要求,充分听取师生意见,上下结合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总结报告要有思想观点、有概括提炼、有典型事例,防止空对空,要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力争形成作风建设规律性认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加强指导,领导班子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在全面总结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突出成效、有效做法、成功经验等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经校督导小组审阅后于1015日前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名义报送校党委。

三、精心开好总结会议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中央于108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近期我省将召开总结会议。我校的总结会议在省里总结会后一周内召开,无特殊情况,将在1022日前完成。各二级单位总结会议要在学校总结会议后一周内召开。总结会议上,要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提出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措施办法,使总结过程成为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完善、工作再推进的过程。

四、扎实做好民主评议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总结会议上,对领导班子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工作变动的,原则上在哪个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在哪个单位接受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共2张(评议表见附件1),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为参加总结会议的人员,可适当增加两代表一委员和师生代表。民主评议表中评价分为较好一般四个档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评议表由校督导小组负责回收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评议情况报校实践办,并适时向所督导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反馈。评议表送交校实践办保存。

五、始终坚持严督实导

校督导小组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持续严督实导,切实抓好总结和收尾工作的督查把关,认真审阅所督导单位的总结报告,派人参加所督导单位的总结会议,做到敬终如始、善作善成。在加强督导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督导工作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于1015日前报送校实践办。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集中精力抓紧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收尾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张德江委员长在听取上杭县委和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议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防止教育实践活动要结束、作风建设一阵风的过关思想,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做好总结工作与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整改落实、搞好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通过回顾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深化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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