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仓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仓教〔2023〕80号),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划片范围招生,坚持起点规范,坚持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
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1.本招生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福建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岭下路,岭下里新村,柏岭里9号弄1-39号;对湖路2号、12号、34号、72号(海军福建基地大院、福建省军区福州第八离职干部休养所);对湖路58号逸园小区(原湖山里、德星里、逸林里、戏台前)、对湖路74--102号中的双号。
2.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日程安排
1.6月16日至30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3日至5日,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校进行凭证核查。
3.7月12日,家长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8月17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5. 8月18日至20日,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适龄儿童及未被民办校录取但符合在公办校就读的本地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和入学凭证核查。
6. 8月21日,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适龄儿童及未被民办校录取但符合在公办校就读的本地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7. 8月22日,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8.一年级新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四、各类片内生所需材料及特别说明
(一)福建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
1. 入学儿童父(母)本人由福建师范大学签发的工作证原件。
2. 入学儿童的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及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 入学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 自行从学校网站下载新生登记卡,据实填写,报名时上交。
5. 必要时还须出具辖区内福建省居住证。
(二)户籍在对湖路34号、72号的入学儿童
1. 入学儿童父(母)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入学儿童的身份证件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入学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自行从学校网站下载新生登记卡,据实填写,报名时上交。
5. 如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除带齐孩子、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夫妻、亲子关系的证件及其复印件。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片内生
1. 入学儿童的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入学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自行从学校网站下载新生登记卡,据实填写,报名时上交。
4. 入学儿童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正面税花、背面内容及备注)
5. 岭下路25号、岭下里新村的拆迁户请携带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 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还需提供:
(1)入学儿童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日期须2023年6月以后。
(2)入学儿童监护人(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在50%及以上的证明。
五、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以及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入学办法、以及需提供的材料见市、区有关文件。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为准。
友情提示:
1. 请家长们牢记预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以便顺利完成相关工作。
2. 网络预报名成功后要先关注我校公众号进行预约取号,方可参加入学凭证核查(预约入校功能将于6月28日开放)。
招生咨询服务电话:63331817
投诉电话:63331811
投诉邮箱:sdfx63331815@126.com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及下载办法:
1. 下载《2023-2024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新生登记卡》
2023-2024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新生登记卡(1).xls
2. 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小学招生。
查阅、下载以下材料:
(1)《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
(2)《榕教之窗系统》预报名操作指南。(请细读!)
3. 家长报名手机端(二选一)
(1)关注“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特色栏目”-榕教之窗。
(2)下载“e福州”APP,首页搜索“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