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方美韵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福建省东方美韵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福建省民政厅的直接领导下于2021年2月1日获准成立。成立开始,本年度的主要工作计划:
总的要求:以《福建省东方美韵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为依据,以宗旨为指导,严格遵循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各项有助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活动。
1、完善规章制度
对筹备期已经形成初稿的《理事会制度》 《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证书、印章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尽快在理事会通过并汇编成册,以便在工作中贯彻实施。
2、健全组织机构
按规定建立党组织,加强对基金会各项工作的领导。
3、形成规范运作
基金会的印章刻制、税务登记、建行《开户许可证》的办理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抓紧完成。
4、照章开展活动
要按章程要求认真开好理事会会议,重要事项一定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要做好会议记录,且每次会议记录都要参会者确认签字并盖章。努力管理和运作好每一笔捐赠,可以通过委托银行对资金的管理,产生一定的收益,为基金会开展活动奠定资金基础。要把“提高师大附小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作为本基金会的最高目标,尽快促成学校教育教学的奖助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