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方美韵教育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基金会成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继续强化基金会内部管理,认真依法办会,依规运作。
二、工作任务
(一)接受民政厅的评估,力争基金会评估等级达3A级以上。
(二)迎接民政厅年检年审,力争高质量过关。
(三)依法依规进行基金会负责人变更,并上报省民政厅批准备案。
(四)动员各方力量,加大筹资力度,理事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寻找新的募资渠道。
(五)继续认真践行基金会宗旨,规范业务活动,开展奖教奖学活动。一是在预算资金范围内,以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教学奖励与资助条例为依据,对优秀集体和个人实行奖励;二是以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学生奖励与资助条例为依据,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以及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竞赛中获奖以及特殊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或奖励。
(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金会内部管理。增强每一位理事成员和工作人员责任感努力工作,让基金会的每一项工作都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推进。
三、项目资助计划
2023年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教学奖励与资助条例》《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学生奖励与资助条例 》以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本会资助计划:1.奖励获得荣誉的学生奖品,预计3-5万;2.奖励学生参加官方组织的竞赛获奖以及采购比赛专用体育运动服装,预计5万;3.奖励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包括论文、课题、获奖等,预计6-10万元;4.奖励为取得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等做出贡献的优秀个人,预计资金10万元;5.奖励班主任基本功、教学素养比赛等获奖者6-10万。
按照部门申请计划:教导处申请的奖教基金项目分别是:1、2023年馆校合作丝路策展教育项目10000元;2、教研组评选10000元;3、2024年教师技能赛30000元;4、2023年教师课例(单元整合教学案例)分享评选8000元;5、课题、论文项目32000元;6、教师个人获奖5000元。